8月21日,上马街道卫生健康工作站接到群众投诉,称在辖区某美容店接受祛斑治疗无效,质疑其资质。执法人员立即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并对该美容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美容店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开展生活美容活动。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从业行为,办理相关证件,并对该店进行了立案处罚。
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工作站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结果,切实提高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利用各种活动加强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增强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找防护意识和能力。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容机构消费时,应认真查看美容机构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是否齐全,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况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