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城阳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有哪些疑问,解释来了
2020-07-19 20:56:56 城阳融媒
  • 2020年2月份城阳区农业农村局、城阳区海洋发展局、城阳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布实施《城阳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就部分百姓关注的共性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

    问题1:自我承诺合格的意义如何理解?

    回答:严格意义上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需要经历默认合格、标识合格、验证合格到多指标检测合格等四个阶段。目前大多数农产品基本属于默认合格入市,辅以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进行合格验证。针对上述现状,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制度设计上,增加了内部质量控制和承诺合格,这两种方式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做到较为容易,合理合法地降低农产品入市门槛,既维护农民的利益,也有利于建立高效管理和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问题2:是否所有地区所有品种所有主体都要试行(小农户是否纳入试行)?

    回答:根据《城阳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试行为全区所有街道都要统一开展。当前优先选择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类食用农产品开展试行工作。试行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带动小农户参与试行。

    问题3:合格证是否统一样式(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信息,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合格证)?

    回答: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需要包括5项内容:农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和承诺声明(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承诺不使用非法添加物,承诺上市农产品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承诺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合格证内容中规定的基本信息不能减少,但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信息,例如检测报告、产品品牌、认证标识等。城阳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畜牧业生产主体使用印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从街道农业部门领取),种植业生产主体使用青岛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打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登录账号和密码由城阳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分配),散户鼓励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具电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问题4:合格证的开具主体是什么(合格证上是否需要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或检测部门盖章)?

    回答:合格证必须坚持生产者开具。合格证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行开具,目的是压实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和检测机构决不能代替和背书。在操作上虽然是简单的填写、签名或主体盖章,但不要小看这几个步骤,代表了生产者的诚信和自律,生产者要想到责任和诚信。不能在合格证上加盖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或检测部门公章,如有需要可单独附上相关说明或检测报告。

    问题5:实际操作中合格证的开具方式是怎样的(散装农产品如何处理)?

    回答:合格证必须由生产者自主开具,开具形式可以印刷或机打。印制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出具,一联留存备查,留存期为一年。有包装的农产品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可以直接粘贴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农产品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交易时出具使用。

    问题6:合格证后续是否将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

    回答:据了解将合格证制度写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势在必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未来的监督管理工具之一,肯定会上升到法律层面固化下来,以便规定各种情形下出具合格证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国家很可能会颁布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为依法实施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问题7:合格证与认证标志的区别与联系(“两品一标”产品是否需要合格证)?

    回答:合格证与各类认证标志之间不具有替代性。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功能不同、性质不同、出具主体不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功能是为了标示产品来源,证明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与标准的要求,是上市农产品必须达到的底线,应属规范性要求。合格证出具的主体是生产经营者,而且其产品上市必须提供。而认证标志则是为了标示产品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在品质或生产方式上具有一定的优势特征,可作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参考依据,应属选择性要求。认证标志是需要通过授权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审定批准,并申请使用的,生产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乱用标志,可以说认证标志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高级表现形式。所以,“两品一标”产品也需要加贴合格证。

    问题8:合格证与追溯的关系(是否可以与追溯结合)?

    回答: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能做不到“零发生”,但是通过合格证追溯机制可以完善“发生-锁定-查处”链条,及时找到收购者、生产者,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减少中间环节时间。可以说,合格证是追溯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可溯源凭证。通过合格证制度的运行,如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有效地向社会公开问题产品流向,及时召回、销毁问题产品,严惩不法分子,树立公众消费信心。城阳区将把合格证与检验检测、追溯、防伪等技术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合格证信息化管理。

    问题9:合格证开具是否需要通过检测(是否要附检测报告)?

    回答: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确定。目前正在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没有强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只要求提供“合格证明”。建议有条件的主体可以提供自检报告,作为附加标注。

    问题10:如何确保合格证开具的真实性?

    回答:城阳区农业农村局一是要加强宣传培训,让生产主体知道如何开合格证。二是要加大日常巡查、抽检,通过检测手段,验证农产品是否合格,主体是否做到自检自控。

    问题11:虚假开具合格证的如何处罚(基层合格证执法的依据)?

    回答:目前等待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后,依据法条进行处罚。

    题12:定点屠宰企业(猪肉、牛羊肉)是否需要开具合格证?

    回答:目前城阳区试行品类(蔬菜、水果、茶叶、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企业,不包括定点居宰企业,主要是目前定点屠宰规定要开具“两章两证”,已具有质量安全功能,不需再重复开具合格证。目前城阳区没有定点屠宰企业。

    城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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