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骑手用捡来号牌送外卖被罚2000元
2020-07-09 16:41:25 城阳融媒

  • 日前,一男子骑摩托车在城阳送外卖途中,在车流中随意穿行,甚是危险,被青岛城阳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拦下,经查,该男子用捡来的号牌送外卖被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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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10时30左右,交警巡逻中队民警在城阳明阳路执勤时,发现一辆鲁U02972牌号二轮摩托车在车流中穿行,甚是危险,被民警当场拦下。民警对其随意穿行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却发现该驾驶人无法出示行驶证,且车辆牌号与车型不符,涉嫌挪用号牌,被民警连车带人带回中队调查。

    经调查,王某30岁从事送外卖工作。据称,其二轮摩托车上的号牌是在路上捡来的,因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没有号牌,平时上路都躲着交警绕路走,他就灵机一动把捡到的号牌挂在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上,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王某被依法暂扣摩托车,收缴号牌,罚款2000元的处罚。

    城阳交警提醒您,骑行电动车或摩托车都要挂牌,驾驶摩托车要有摩托车驾驶证。在骑行时要注意安全,遵守交规,不要随意在汽车之间穿插通行。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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