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塘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2020-07-06 13:26:58 城阳融媒
  •   城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塘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塘坝管理水平和防御洪水的能力,根据《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我区塘坝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汛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重点防汛行业的工作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辖区内塘坝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区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塘坝安全方面的任务和措施,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塘坝运行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导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塘坝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参照小型水库责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塘坝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防汛压力重的塘坝要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行政责任人,其他塘坝由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或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由街道办事处水利技术人员担任,巡查责任人由塘坝所在社区指定或塘坝承包的受益者承担。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制定塘坝安全度汛应急抢险预案,明确相关责任,抓好三个责任人培训,组织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以塘坝运行管理、安全管理责任制、应急抢险预案和防汛准备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工作,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暗访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要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制定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要将该塘坝列为防汛重点予以监控。

      三、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规章

      一是严格落实汛限水位规定。汛期所有塘坝水位都要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塘坝超汛限水位蓄水运行问题,限期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二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塘坝汛期一律空库运行。排查发现塘坝有较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抓紧整改,整改完成前一律空库运行,确保工程安全。三是及时开展塘坝安全鉴定工作。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过影响塘坝安全自然灾害的或工程发生重大异常的,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报废塘坝应当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6日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下载“爱城阳”
给你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