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酒司机被城阳警方抓获,不仅被拘留罚款,还失去大货车驾驶资格
2020-07-02 16:39:34 城阳融媒
  • 二两白酒换来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个案例就发生在青岛城阳区。很显然是很不划算的事情,驾驶员以这种“自毁长城”的做法,结束了五年的驾驶资格,失去了稳定的收入,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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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晚,青岛城阳公安交警大队流亭中队在城阳白沙河路开展夏季夜查酒驾行动。23时许,一辆鲁UA7187号重型厢式大货车沿白沙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夜查点处,被民警依法拦停进行检查。经检查,虽然该车所拉货物没有超载,却发现驾驶员涉嫌酒驾。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9.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了解,裴某38岁是吉林省人暂住青岛从事交通运输行业。据称,当天中午在饭店喝了二两多高度白酒,当晚驾驶厢式大货车由青岛市内往烟台去送货。他明知酒精未消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开车上路。谁料,当车驶至城阳白沙河路被民警依法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裴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事后,裴某称,2003年来青岛打工,并与同来打工的女青年结婚,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今年已经14岁,现在青岛上初中,为了更多的承担起家庭的责任,2009年6月他在老家吉林考取了B2货车驾驶证。从2010年起,在青岛从事大货车交通运输行业至今,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谁料,二两白酒“自毁长城”,使他后悔莫及。

    裴某恳请民警,通过他自身案例,以案说法,告诉广大驾驶人要洁身自好,切勿以身试法和酒后驾车,要对家人和他人、全社会负起责任。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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