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骑手重伤无钱医治 城阳交警启动救助基金助他脱险
2020-07-01 14:49:35 城阳融媒
  • 6月30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救助基金)受益者于某给交警部门打电话称,其发生交通事故后伤情严重,急需手术,然而,其家庭困难,短时间内无法凑足抢救费用,幸好,得到民警的及时帮助,启动救助基金来救急,帮其垫付了抢救费用,使其转危为安,并对民警的及时帮助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原来,5月14日6时30分许,胶州市44岁男子王某驾驶鲁B8EK95牌号SUV吉普车沿204国道由西向东驶至196公里+700米处,与对行左转弯进工厂的即墨区58岁男子于某骑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于某伤势严重。在重症急救室抢救,巨额的医疗费用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车方王某只垫付一万元医疗费。d4d5e26824a74015a9ebdbb3857bf61e.jpg

    城阳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调查得知,伤者于某从事门卫工作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短期内无法凑足手术及后期治疗费用。民警立即联系伤者所在医院,启动救助基金抢救绿色通道,告知医院先行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经过紧张的抢救,于某伤情稳定下来,脱离了生命危险。对于伤者家庭来说,解了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不仅仅是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也对其困难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救助基金的设立,不仅可以及时让伤者得到救助,也让其体会到公安交警部门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从而,让群众切实感到获得感和满意度。37abf28480f84496a51c941a20243401.jpg

    城阳交警提醒: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自6月1日起,全国交警部门将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通讯员:刘维印  胡永绪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下载“爱城阳”
给你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