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各类集体就餐单位食堂发布食品安全告知书
2020-06-24 10:49:36 城阳融媒
  • 致全区各类集体就餐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告知书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用餐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食堂在开办过程中,无论是否对外承包食堂,都必须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采用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堂主办单位一定要严格审查配送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重点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二、自觉每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立即进行整改。

    三、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四、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确保熟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对存在风险的芸豆、扁豆等食品,要严格控制加工工艺,要“先过水,再煸炒”,达到充分加热,烧熟煮透,确保食用安全;水产品加工前要仔细检查新鲜程度,不新鲜的不得加工食用,停止供应生食水产品。

    五、坚决杜绝生熟交叉污染的现象,特别是生熟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并有标记。要严格落实生产加工区域、工用具及容器的各项消毒措施,保证热力消毒温度和时间、化学消毒浓度和时间符合规定。

    六、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储存时要保证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应当做到“以需定量”,严格控制食用时间,不供应隔餐食品,禁止加工、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发热、腹泻、流涕、手指外伤、皮肤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安排立即调离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加强单位内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掌握相关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熟悉岗位卫生操作规范,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和口罩,不留长发、长指甲,不戴戒指。

            特此告知。

     

    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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