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蔓延,根据街道工作实际,夏庄街道全面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研究制定禁毒工作方案,确保今年禁种铲毒工作取得实效。
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
夏庄街道召开禁种铲毒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禁种铲毒会议精神,将禁种铲毒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保障,综合施策,有效解决禁种铲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冬病夏治 提前部署
街道结合罂粟播种、出苗、开花时间节点,在适宜幼苗种植的冬季就开始布置踏查巡防,做到“夏病冬治”,早计划、早部署、早谋划、早发动。
宣传发动 营造氛围
街道充分利用横幅、社区宣传栏、广播、电子屏、社区微信群等形式,并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禁种铲毒工作中来,鼓励群众举报揭发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自觉性,使禁种铲毒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各种禁毒宣传活动
开展 “禁毒宣传车进社区”活动,以禁毒宣传车为载体深入重点社区、重点区域,广泛宣传禁毒知识,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开展 “上门入户”宣传活动,组织社区网格员向居民发放禁毒一封信,通过逐门逐户进行入户宣传的方式让社区群众明白毒品猛于虎,绝对不能沾毒,号召社区群众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当好禁毒宣传员,同时对每户逐一签订禁种罂粟承诺书,强化居民群众的禁毒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对辖区内15所中小学、68所幼儿园共22000多名学生开展禁毒知识教育,发放《禁种罂粟一封信》,同时联合司法所、教委、交通等单位开展“禁毒宣传进校车”活动,在学校内营造人人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人工踏查 重点整治
为做好罂粟禁种铲毒工作,街道结合罂粟种植特点,街道组织包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向居民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同时进行挨家挨户细致排查,重点围绕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菜地以及空院落进行地毯式踏查,并对辖区进行逐片踏查铲除,全力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街道联防成立三个督查小组,分片、分区域对辖区内进行督导踏查,全力发动综治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逐片逐户踏查,一经发现一律铲除到底。
“空袭”助战 密切配合
在罂粟开花时节,罂粟踏查进入重点时期,街道在人工踏查的基础上,利用无人机机动性强、灵活性高、覆盖面广的优势,对辖区内平房院落、企业厂房等隐蔽区域进行探查,对盲区和死角进行全面巡查,彻底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非法种植,实现毒品之花无处可开。
非法种植罂粟,不论数量多少,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均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
1、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
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举报电话665825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 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 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