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满足社区居民的就医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流亭街道卫生院(西部院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岗位:护理学6人,医学检验学1人
(二)资格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并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身体不健康,不能够胜任工作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具有其它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考试办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至6月12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流亭街道卫生院办公室(流亭街道南流路318号)
3.报名咨询电话:0532-58802750,联系人:褚瑞婷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相应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性别、所学专业)。
(3)报名登记表1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技能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检验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检验专业知识、院感知识、法律法规;护士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知识、院感知识、法律法规。考试时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三楼会议室
2.技能:采取百分制计分
检验岗位基本技能操作:心肺复苏
护理岗位基本技能操作:心肺复苏、静脉输液
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按笔试和技能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要素,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技能、面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比例1:1.5)。主要综合考察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体检费用自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公示信息,考试成绩将第一时间公示在流亭街道卫生院公示栏内(地点:流亭街道南流路318号)。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予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卫生院合同制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2.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活动由流亭街道卫生院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城阳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