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街道社区(村)集体卫生室公开招聘15 名工作人员
2020-05-27 13:51:29 城阳融媒
  •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解决社区(村)集体卫生室人员短缺问题,提高城阳街道社区(村)集体卫生室整体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城阳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村)集体卫生室执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

    招聘岗位和数量

    1.岗位:城阳街道社区(村)集体卫生室工作人员。

    2.数量:15 名。



    3

    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熟练操作计算机,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有工作单位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应聘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且注册执业类别为内科、全科、中西医结合、中医)。

    (五)招聘工作人员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或省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临床类别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能够注册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村)集体卫生室)的,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者需在入职5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年龄可放宽至女35周岁以下,男45周岁以下(根据现行社会保险缴纳政策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不服从工作调配的;

    4.不能够胜任集体卫生室工作的;

    5.执业地点不能注册在所聘岗位的;

    6.现在城阳区社区(村)集体卫生室中执业,或曾在城阳区社区(村)集体卫生室中执业但在本简章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内辞职以及本简章发布后辞职的;

    7.具有其它不予聘用的情形。



    4

    招聘程序和考试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现场报名地点

    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政一体化办公室(文阳路137号511室),联系电话:87861711 ,87861279。

    3.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性别、所学专业)。

    (3)《城阳街道社区(村)集体卫生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

    4.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0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医疗类。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要素,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4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2的比例进入考察(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此范围),由街道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个人品德、社会公德、日常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按照1:1的比例进行入职前体检。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入职体检的,待原因消失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录用。

    (六)录用

    1.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用。若有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2.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意见,按程序审批、备案。

    3.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予聘用。

    4.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5.新录用人员无执业资格的,应在入职三年内考出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公示信息,笔试、面试成绩将第一时间在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内公示(地点:文阳路137号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活动由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861711,87861279。

    (来源:城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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