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出台电梯责任保险指导意见
2020-05-18 15:45:12 城阳融媒
  • 为解决电梯安全监管难题,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集相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城阳区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电梯责任保险的范围是全区检验合格并注册登记的在用电梯和正在安装的电梯;电梯的投保主体是电梯产权人、使用权人(运营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对无运营使用单位的电梯,由街道办事处或专业监管部门协调落实运营使用单位,落实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对新安装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1年期的电梯责任保险。鼓励电梯制造或销售单位、电梯维保单位代买或赠送电梯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的理赔范围是针对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及意外事故或故障导致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予以保障;针对电梯困人及困人造成乘客延误高考、中考或资格考试以及延误飞机、车船等交通情况予以保障。1cfee94358ba4c4196176215b22bafd9.jpg

    《意见》要求, 市场监管、城建、商务、财政等12个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推进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电梯保险参保率、覆盖面。到2020年底,力争基本覆盖居民小区,医院、商场等其他八大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区在用电梯参保率达到70%以上。到2021年底,基本覆盖全区在用电梯,确保全区在用电梯参保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完善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形成投保单位持续承担、保险机构有效经营、社会公众长期受惠的良好局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曹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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