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阳区委常委会第171次会议研究确定成立青岛市城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
新成立的城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设主任2人,分别为城阳区委书记、青岛高新区工委书记、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工委书记王波同志和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解宏劲同志,设副主任2人、委员36名,分别为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任务的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等。
城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成立,对于推动城阳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有着深远意义,更是贯彻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城阳区将在生态环境委员会架构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构建党委政府高位统筹、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运行机制,破解机制体制问题,不断开创生态环保事业新局面。
来源:城阳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