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精准帮教——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打造三位一体 “启明星”青少年维权岗
2020-04-27 17:02:30 城阳融媒
  • 近年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践行保护性司法为路径,打造了“防护性普法模式、保护性办案机制、社会化帮教体系”三位一体“启明星”青少年维权岗并形成“启明星”未检品牌,工作经验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委、省市检察院院转发推广,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十大帮教示范基地等荣誉,获评全国第三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2名干警分获“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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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防护性普法模式,提升预防实效

    依托宣讲团进行全方位普法,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选派检察官组成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开展重点宣讲,将逐步实现对辖区70余所学校8万余名学生巡讲全覆盖。普法宣讲中关注学生动态,保护合法权益,形成对未成年长效化深层次的服务保护机制。借助“彩虹伞”法治大讲堂针对难点热点开展多形式法治教育。与区教体局联合开展“检察长及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所有入额院领导及检察官均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细化了法治教育内容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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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教育基地进行立体化普法,提升普法教育实效。筹措资金建设的大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为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与预防的主阵地。打造“检企法治万里行”流动普法基地,依托300余辆公交车进行未检宣传,做法被中央文明办网站、财经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立足办案加强以案释法,延伸社会治理效果。将以案释法和教育感化贯穿于涉未案件办理始终。如办理的王某故意伤害案,因“双向说理”效果突出,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七大释法典型案例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同时注重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高度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延伸释法效果、深化司法保护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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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保护性办案机制,把脉绿色司法核心

    完善捕前提前介入监督等机制。与公安机关完善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实现一站式询问,杜绝二次伤害。与教体局确定了性侵案件立即通报机制,与社工机构建立性侵案件被害人心理干预机制,多维度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落实诉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未检案件中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的李某因琐事将室友捅成重伤一案,办案检察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六次调解最终落实赔偿、促成和解,并积极为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最大程度挽救两个孩子和家庭。高检院、省院微信、微博及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健全案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对封存的适用条件与范围、程序与时限、保管与查询等各方面进一步细化,为未成年人“零污点”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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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助力顺利回归社会

    因需施策,精准选好帮教基地。积极争取区财政帮教基金用于资助帮教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不断完善帮教制度堵塞漏洞避免影响安全生产。6家帮教基地被命名为“青岛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家帮教单位分别获得青岛市“微尘”公益之星十大团队和十大个人称号,帮教工作进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健全机制,精准实施帮教举措。构建以监护人为对象的亲职教育机制,与15个家庭签订帮教协议,为未成年人改掉恶习发挥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合适成年人制度,选聘35“合适成年人”全程陪同参与讯问,并创新推动前置到侦查阶段,后延至审判阶段和社区矫正,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监管帮教全程化。探索延伸,精准助力回归社会。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制度,与学校、家庭、社区、社工机构等合作,对32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表现记录在档,形成合力预防再犯罪。与团区委、关工委、教体局、驻青高校、专业社工机构等单位就未成年人社会资源共享开展深度协作,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社会化支持体系。

    通讯员 赵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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