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城阳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正式挂牌成立。城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嵇焕飞,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桂世,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维铭,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尧初共同为城阳区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揭牌。
长期以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与城阳区人民法院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早在2010年就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联动工作机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工作高效而流畅,实现了环境违法案件的信息共享,促成了我市首起行政命令案件的强制执行,完成了首起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赔付工作。新环保法实施至今,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已经向城阳公安分局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0起,向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命令案件70余起,与城阳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联勤联动活动20余次。
城阳区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负责就地受理、审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参与并指导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环保法治宣传等工作,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该法庭的成立是城阳法院深入贯彻上级法院要求,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双方的合作交流,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高效衔接,充分发挥审判、检察及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修订完善联动机制,共同建设好维护好“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共同促进多元治理机制发力、发威,全面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记者 林旭
通讯员 王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