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有了首张公职律师工作证
2020-04-10 10:26:00 城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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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阳3人通过办证审批

    近日,城阳区委政法委徐小飞同志收到了山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公职律师工作证,这是城阳区取得的首张公职律师工作证。记者了解到,目前城阳区已有3人通过公职律师办证审批。                

    城阳13人取得培训合格证

    自2019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以来,城阳区先后有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等5家党政机关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先后有13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司法厅职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目前3人通过审批,1人收到了公职律师工作证,部分人员公职律师工作证正在办理中。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2020年1月15日最新颁布的《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城阳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韩明欣说,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律师协会对公职律师实行行业自律。公职律师应当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监督,根据委托或者指派办理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公职律师表彰奖励制度,对勤勉尽责、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公职律师给予表彰,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予以激励。

    工作职责上,公职律师将按照工作职责,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人物专访:让法律知识有效发挥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我递交材料比其他人早一些。”作为取得公职律师城阳“第一人”的徐小飞说,大学时,他学习的是侦查专业,属于法学的范畴。毕业后,在公安机关从事刑警工作。“在公安机关时,我就有参加司法考试的打算,也没什么特殊原因,就是感觉既然干这行,技多不压身。”徐小飞说,后来,他又调到城阳区政法委,主要负责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对政策性法律法规比较熟悉。2016年,他如愿通过司法考试。

    说起从事公职律师一事,徐小飞表示,他有很多同学在全国各地,一次交流中,一名在江苏工作的同学提起,一年前对方就成为一名公职律师,自己觉得很好奇。“其实,国家以前就有相关的规定,得知青岛市有了这方面的政策,而自己又符合条件,我第一时间提出申请。”徐小飞说,经单位同意,他报名参加职前培训,培训通过后又递交材料申请办证。

    “其实,政府部门有很多通过司法考试的工作人员,国家提倡以法治国,这些人从事公职律师很有意义。”徐小飞说,一方面,他们熟悉本单位的情况,可以有效推动单位工作;另一方面,可以让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得到有效发挥。


    来源 城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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