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交警全力开展大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2020-03-17 15:24:42
  • 为进一步推动大货车超限超载、大气污染防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取得成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城阳交警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大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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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晚8点,交警巡逻中队民警在204国道夜查时,民警发现一辆鲁UV9257牌号重型半挂车有超载嫌疑,经称重,该车辆限制值为15370千克,其实测值19988千克,超载30%以上不足50%。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何某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处罚,暂扣车辆至治超站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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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早晨7时30分,交警棘洪滩中队民警在国道204国道执法站执勤时,查获一辆鲁UB7312号重型自卸车私自将车厢加高50厘米,系私自改装车型,民警当场对驾驶员张某罚款500元的处罚,并下达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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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晚20时,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按照《青岛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交警棘洪滩中队会同交通运输局在正阳路双元路口开展超载超限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出动警力8人,警车2辆,共查处大货车违法行为5起,其中,两辆大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被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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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15时左右,交警夏庄中队民警在黑龙江北路与仙山东路路口时,民警发现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被拦下,经查,驾驶人李某对驾驶无牌三轮车上路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将车辆查扣,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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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3月1日至3月16日,城阳交警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设置7处卡点,共查处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34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57起,教育放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200余人。


    (城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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