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房租减免如何申请?青岛具体实施细则来了!
2020-03-17 13:26:57

  • 为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日前,市财政局发布了落实好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

    细则指出,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的申报主体是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国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承租主体尚未缴纳房产租金的,直接免交2-3月份房租;对经营确有困难的,鼓励双方在政策框架内协商一致,减半交纳4-6月租金。对于已缴纳房产租金且难以办理退款等情形的,可采取延长相应租赁期限等其他更为灵活的处理方式,保证政府政策落地落实。

    细则规定,要享受该政策,承租主体需向出租房产的行政事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行政事业单位与承租方在政策框架内协商确定落实方案,并由出租方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如出租方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负责落实。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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