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城阳区发布重要通告
2020-03-16 15:34:05 城阳融媒
  • 今天,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发布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通告

    通告中明确

    2020年3月2日以来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

    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小区)和工作单位

    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

    拟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

    应由亲属或所在单位代其于

    入境前三日

    向所在社区(小区)或公安派出所报备


    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

    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

    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

    通告全文如下: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通告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3月2日以来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小区)和工作单位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其于入境前3日,向所在社区(小区)或公安派出所报备。

    二、境外人员返回城阳区后,须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小区)或集中隔离场所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履行境外返回城阳区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境外返回城阳区人员的单位、社区(小区)、出租房主应主动按照规定,向疫情防控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境外返区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对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违反相关规定、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全区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发现境外人员有“返回城阳区不申报线索或涉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问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小区)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特此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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