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预判化解网络交易投诉风险。发布《疫情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相关工作的告诫函》《电子商务经营者承诺书》 ,督导辖区200余家规模以上电商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宽严相济倡导“柔性”监管。针对复工复产企业,尤其是新业态、新模式的电商经营者,建立轻微违法行为的“容错”机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7家电商企业责令整改,给予不处罚处理。
三是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协调京东开通了“红盾京通”,与浙江余杭网监分局建立“红盾云桥”线上协作机制,与公安网警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线索互联、监管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截至目前,通过案件协查机制处理案源线索 8 件,移交 1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