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智慧庭审”系统远程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案,本案由城阳法院杜钧海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在法院互联网法庭进行审理;公诉机关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盛瑞策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在检察院远程进入线上法庭;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通过智能手机连线进入线上法庭,庭审历时40分钟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当天互联网法庭共计审计审结4件刑事案件,此为城阳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远程审理的第3批刑事案件。
近期城阳区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签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方案(试行)》,共同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远程庭审工作,贯彻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改革要求。截至目前,共利用远程庭审模式审结刑事案件3批10件。下一步城阳法院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视情扩大远程庭审适用案件范围,确保防疫、审判工作两不误。
(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