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积极响应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有关规定,1月26日开始,城阳区实施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记者 季俊男
1月26日开始,城阳区就实施了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那么实施的情况怎么样呢,今天呢,我们就首先来到了家佳源购物广场,一进广场我们就看到工作人员,就有在这测体温的,那么体温就是超过37度,就严禁进入商场,并且没有佩戴口罩的人,也是严禁进入商场,俊男在现场看到的是,我们商场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佩戴口罩了,并且市民也都自觉的佩戴起了口罩。
在商场扶梯两侧,设置了醒目的佩戴口罩提示,记者现场采访了部分顾客,大家对城阳区出台这一防控措施非常理解,而且都非常自觉地去遵守。
市 民 季女士
(您对这个商场进来必须测体温必须佩戴口罩,能理解吗)能理解, 因为现在关键时刻,怕传染什么的,测下体温,戴口罩啥的,肯定都能理解,家人就是出门戴口罩,尽量不出远门,不走亲戚。 市民 张女士
都佩戴了,像朋友跟我出来,都带齐了装备出门的。
市民 陈先生
特殊情况嘛,在疫情之前,当然是安全为重。
据了解,城阳区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控制措施 实施范围包括宾馆、饭馆、酒店、理发店、美容店,体育运动场所、公园、非封闭景区,商超、书店,候诊室、候车(机)室、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等。 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场所入口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进入其场所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对不听劝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 林旭 季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