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国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来自湖北省及其他疫情较重地区(简称上述地区)人员的登记和医学观察工作,城阳区要求:
凡是1月12日以来来自上述地区、曾到过上述地区的人员,应自觉进行居家隔离14天,并立即通过电话向所在社区登记。隔离期间每天两次测体温,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居民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对涉及疫情排查、预检分诊、落实隔离措施等方面刻意隐瞒、拒不配合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级各单位、居民个人若发现有疑似病例或自上述地区来城阳且未接受居家隔离的人员,请及时来电反映,电话:0532-58659881,0532-58659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