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阳区河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2019-12-30 08:51:51 城阳融媒
  • 为加强河库管理,提高公民河库保护意识,明确河库管控边界,保障河库正常运行和防汛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城阳区完成了墨水河等12条河道、书院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一)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墨水河

    (1)墨水河(东环路至入海口段左岸)河道管理范围为河道内辖区分界线与左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左岸堤防和护堤地,河道护堤地宽度为5米;堤防保护范围为左岸堤防背水侧管理范围线向陆域延伸30米。

    (2)墨水河(西葛家以上段)河道管理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

    (3)墨水河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河道上口线外延5米。

    (4)墨水河正阳路南侧橡胶坝管理范围为橡胶坝上、下游河道各100米,橡胶坝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延各25米。

    2.白沙河

    (1)白沙河(S214上游右岸)河道管理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右岸堤防和护堤地,河道护堤地宽度5米;堤防保护范围为右岸堤防背水侧管理范围线向陆域延伸30米。

    (2)白沙河其余河段管理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河道上口线外延5米。

    (3)白沙河内6座橡胶坝管理范围为橡胶坝上、下游河道各100米,橡胶坝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延各25米。

    3.桃源河

    桃源河管理范围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河道护堤地宽度5米;堤防保护范围为两岸堤防背水侧管理范围线向陆域延伸30米。

    4.洪江河

    洪江河(G204至入墨水河河口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堤地,河道护堤地宽度为5米;堤防保护范围为两岸堤防背水侧管理范围线向陆域延伸30米。洪江河(G204至与即墨区分界线段)河道管理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河道上口线外延5米。

    5.祥茂河

    祥茂河管理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及迎水侧护坡等行洪区域。

    (二)区级河道管理范围

    虹字河、爱民河(含北曲河)、洪沟河、新小水河、曹村河(含惜福镇北河)、傅家埠北河、傅家埠南河管理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及迎水侧护坡等行洪区域。

    (三)书院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书院水库已实施了确权,书院水库管理范围为确权范围线内的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护坝地、水域;水库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和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外延200米。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设房屋(因河道管理、水文监测、供水等需要建设房屋除外)、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2.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和树木(护堤护岸林除外)、设置行洪障碍物;

    3.设置拦河渔具、圈养禽畜;

    4.开挖窖井、垦堤种植;

    5.倾倒、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垃圾;

    6.禁止利用堤防和河床顺河铺设排污管道。

    (二)在河道堤防和护堤地禁止放牧、开渠、葬坟、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

    (三)在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和供水工程或者设施安全保护区,禁止打井、钻探、爆破、挖筑养殖池(塘)、采砂、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和供水工程或者设施安全的活动。

    (四)禁止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打井、爆破以及从事其他严重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五)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下载“爱城阳”
给你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