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22时27分。黑龙江省45岁男子杨某醉酒无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城阳区锦宏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锦盛二路路口东200米处撞在路沿石上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血样检测,杨某乙醇含量为156mg/100ml,系危险驾驶。
为此,杨某醉酒后、未戴安全头盔、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51条、19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第1款1项的规定,确定杨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