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019-10-22 11:01:10
  • 昨晚,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和Ⅲ级应急响应启动社会公告,这是岛城今秋发布的首个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和Ⅲ级应急响应启动社会公告
    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10月21日21时,我市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144,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经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预警预报组及专家会商研判,10月22日至24日,我市整体不利气象条件将维持2天(48小时)以上,空气污染状况将持续。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要求,我市决定于2019年10月21日21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2019年10月2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纳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停限产、限排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在正常保洁基础上,每日增加施工工地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共2次(易产生路面结冰情况除外,下同)。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地下工程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混凝土搅拌站停止运行。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公众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化原则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卫生健康部门通知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21时3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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