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出台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媒体联动曝光机制
2019-07-18 10:50:39
  • 为全面发挥舆论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城阳区制定出台《城阳区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媒体联动曝光机制》。



    曝光形式


    (一)文字信息曝光。


    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文字信息通过城阳电视台各频道节目以文字滚动播放形式予以曝光,文字滚动曝光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在“爱城阳”APP和“城阳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


    (二)影像信息曝光。


    在城阳电视台《城阳新闻》、《阳光聚焦》栏目,予以曝光。同时,在“爱城阳”APP和“城阳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


    (三)随手拍信息曝光。


    经调查核实属实的随手拍违法违规信息按文字信息或影像信息的形式, 在城阳广播电视台、“爱城阳”APP和“城阳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


    对符合曝光条件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信息,除依法予以曝光外,还结合曝光进行政策解读,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曝光内容


    (一)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黑名单”管理的以及下列七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列入曝光内容:


    1.因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个人罚款2万元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罚款5万元及以上)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


    2.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根据《城阳区关于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施停限电的规定》被采取停限电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


    4.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且未在规定期限或未按承诺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


    5.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


    6.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约谈的生产经营单位;


    7.存有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经各街道办事处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并提报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三)监管执法行动。各街道办事处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部门之间联合监管执法中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及监管执法中依法查处的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12350、隐患随手拍等群众举报。群众通过12350、“隐患随手拍”等方式举报并经核查属实的安全风险隐患或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运行流程及曝光频率

    (一)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将监管检查中发现的符合以上曝光条件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行为、执法依据及相关政策解读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每月5日前,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广电中心进行曝光。


    (二)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各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经排查认定并提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在确定挂牌督办后一周内,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广电中心进行曝光。


    (三)监管执法曝光。监管执法曝光内容包括重大执法行动曝光和重大问题现场处置曝光两种形式。


    1.重大执法行动曝光:由执法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汇总符合曝光条件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行为、执法依据及相关政策解读等),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执法行动结束1周内,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广电中心进行曝光。


    2.重大问题现场处置曝光: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启动曝光程序,区广电中心负责安排记者跟踪拍摄、剪辑编辑成片,在《城阳新闻》、《阳光聚焦》栏目予以曝光。


    (四)隐患随手拍、12350等群众举报曝光。由负责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现场核实并查处的街道或部门,将核查认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广电中心进行曝光。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群众举报事项,依据相关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责任分工

    (一)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提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并会同区广电中心进行曝光。负责分析总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曝光态势,对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安排相关部门制作专题片或组织制作公益广告,在“城阳应急”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建立“曝光台”专栏,及时发布曝光信息;通过城阳政务网的“政务公开”栏定期发布曝光信息。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筛选符合曝光要求的信息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及时总结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广泛宣教意义、典型的违法行为,形成专题上报,同时配合区安委会办公室制作公益广告或专题片;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被联动曝光后的相关负面信息的应对处置和媒体引导工作。


    (三)区广电中心:负责城阳电视台《城阳新闻》、《阳光聚焦》栏目的采制,对符合曝光条件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图文影像信息予以及时曝光,曝光信息通过“爱城阳”APP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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