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丨城阳区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2019-05-23 16:14:02
  • 城阳近日气温骤增,一秒入夏,各类游泳场所即将迎来客流高峰……那么,这些游泳场所水质是否安全卫生呢?别担心,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城阳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自本周起开展今年游泳场所抽检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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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检查

    监督员严格按照程序对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淋浴和浸脚消毒池的设置,泳池水质循环、过滤、消毒设施运转消毒产品索证使用记录、游泳池状况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泳池水抽检

    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游泳池水进行抽检,检测项目包括池水温度、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等。

    加大处罚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依法立案处罚,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发生。 


    在此提醒广大游泳者,游泳应选择正规游泳场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室内游泳场所醒目处应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公示水质检测结果,禁止出租游泳衣裤,场所入口处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游泳前可以查看游泳池水是否清澈,水中应无漂浮物,池底无沉淀物。如果在游泳馆闻到“漂白粉”气味呛人,最好别下水游泳。游泳者游泳前要淋浴,进入泳池前要适当活动,不向池水中吐痰,解小便要到池外的厕所中。游泳后要漱口、洗澡、滴眼药水。当红眼病等疾病流行时,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游泳。患有禁泳疾患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人,应自觉不去游泳。      


    若发现游泳场所卫生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88089786。



    记者:刘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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