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7时22分许,李沧区45岁的男子刘某某驾驶小轿车,沿城阳区王沙路由北向南行驶,到王沙路安乐桥南侧路口处左转弯的过程中,将乘坐在前方顺行左转弯的二轮电动车后座上摔落至地上的17岁女子陈某某碾压,陈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刘某某驾车左转弯时观察不周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刘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记者:陈奇